龔萬輝:總是在迷路的異鄉人
關于“迷路”這件事,我深有體會。
大學時曾經約了偷偷喜歡的女孩子去小酒館看樂團表演,兩人沿著市街,一邊走一邊聊天。原本一切都美好無恙,漸漸就發現怎么十五分鐘的路程好像走了好久?“我記得就在前面欸?!蔽疫€這么說。但我們其實已經走了快一個小時,顯然已經錯失了那個路口,不知走到哪里去了。
女孩說等一等,她的后腳跟被鞋子磨破了皮。我那時心想,唉,終究還是被我搞砸了啊。女孩低頭察看自己的腳,伸手輕輕抓著我的手臂,保持單腳站立的平衡。我們站在一支路燈下,兩個身影靠得很近。女孩抬起頭說,已經看不成表演了,怎么辦?我們去藥妝店買了創可貼,坐在門口休息,百無聊賴地看著城市的人們匆匆走過。我為了一再迷路而有些懊惱,心底其實又暗自慶幸因為迷了路,才多出了這一段彼此相依的短暫時光。
那是1999年的臺北,我是美術系的大三學生。在這座從不真正屬于我的城市待了幾年,卻始終無法牢記那些縱橫街巷的名字,總是把時間耗費在迷失的路上。好像每條街都長得一樣。街口是家便利店,怎么街尾也是?過了些日子,這家店變成了另一家店。樹懶一般的記憶力好像一直趕不上一座城市的變化。
回想起來,那是導航地圖都還沒有出現的年代啊,時髦的人還在用諾基亞手機。大概也是在這個時候,開始寫小說。有時逃了課,躲在圖書館里胡亂寫些從未期待發表的文字。班上同學沒有人知道我在寫作,或許在他們眼中,我也只是一個面目模糊、說話有著奇怪口音的馬來西亞僑生罷了。
我出生于馬來西亞南方的一個小城鎮。小城鎮早年開石礦,有人詩意地把它稱為“鑿石之城”,但它確實只是個沒什么特色的小鎮。它承載著我十八歲以前的成長記憶。那些老街、照相館、老舊的旅館,后來一再變成我小說里的場景。我還記得,當年小鎮上最高的建筑只有十一樓。那棟樓沒有其他名字,大家都叫它“十一樓”。它仿佛變成矗立在鎮上的燈塔,只要遠遠看見它就知道回家的方向。我常常騎著腳踏車在鎮里溜達。而在離開這座小鎮之前,我其實無從想象“城市”這個字眼所代表的意義,以及不曾預知往后將不斷地迷路。
如同我當時無從想象“小說”應該是什么樣子的。
高中畢業之后,背離了小鎮,一個人來到臺北,一切于我如馬爾克斯在《百年孤獨》所寫的那樣:說不出名字的東西只能用手去指。學校附近有書店、唱片行,那時恰好迎來翻譯文學熱潮,遍地都是獨立樂團,年輕的小說家袁哲生、駱以軍、邱妙津都在彼時剛剛出版第一二本書。我似乎從不同小說家的文字,看見了小說的不同的形狀——如何以文字去描繪內心和記憶的形狀呢?如今的小說不再是一張指向目的地的地圖,甚至小說其實就是迷路本身,充滿了字義之外的歧路和波折。
迎接新世紀的煙火就這樣綻放又熄滅了,我回到馬來西亞,在報社找了一份工作,只身到吉隆坡上班。因為不會廣東話,一開始連在大排檔點餐都充滿挫折感,始終覺得因此和這座城市有了一種看不見的隔閡。那時我開著一輛破車,每天兩點一線,從租賃的公寓單位到公司上班。彼時的國油雙子塔還是世界第二高的摩天大樓,下班塞車,遠遠可以看見一雙巨塔在夜里發出令人迷惑的白光。想去那里看看,然而我卻好像中了魔咒那樣總是開車開不過去。即使跟著路牌,往往只是錯失了一個轉彎,就要繞無數個圈子,再也回不了頭。那幾乎變成了一個隱喻——這座城市永遠有你無法進入的地方,它像是卡夫卡的城堡那樣,拒絕了外來者的探索。我以此寫了巨塔系列的幾篇短篇小說。小說的人物都是異鄉人,總是遙望著遠方的巨塔,對“外面的世界”充滿好奇,卻又一再地迷失在路途中。
我常常聽一些在吉隆坡土生土長的朋友,悉數這座城市的細節和故事,如數家珍。我卻憂傷地覺得,我始終無法把那些聽來的、迷人的故事變成小說。什么時候開始,我已經習慣了刻意保有一種若即若離的方式,去看待眼前的事物?雖然我覺得寫小說,是需要和眼前現實保持一點距離的。我寫家鄉小鎮的故事,似乎也永遠停留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的景物。說起來,離開家鄉這么多年,小鎮其實已經在我缺席的歲月里逐漸發展起來。以前的“十一樓”早已被掩蓋在其他的高樓之下。我失去了童年的燈塔,現在每年農歷新年開車回老家,竟然還要用導航,這真是一件讓人哀傷的事。
小說《阿丁畫夢》的小學課室,也是一個消失的場景。我的小學有近百年的歷史,老舊的校舍充滿了各種鬼故事,好幾年前卻因為白蟻鉆營那些木頭柱梁,校舍當成危樓都拆掉了。那里一開始鏟平變成了停車場,后來又在原地上建了其他的商業大樓。小學變成了我永遠回不去的地方,也沒有人留下照片。這也充滿了隱喻——因為它永遠地消失了,從此我只能用文字把那些逝去的景物再召喚回來。雖然看起來,它在小說里也不甚牢靠,搖搖欲墜的。
我有時覺得,不管身在臺北、吉隆坡,還是我的鑿石小鎮,我卻好像老是把自己搞成一個哪里都回不去的、永遠的異鄉人。我似乎已經太習慣迷路了。比如說,我寫小說,也幾乎是不寫大綱的。那當然不是一件應該被鼓勵的事。太多的時候不小心隨著小說人物走進故事的迷宮,作廢了許多文字;然而有時候一歧路一花園,或者像是以前和暗戀女生的約會,因為迷路而多出來的贈禮,又是寫小說令人著迷的地方。
去年八月參與了廈門鼓浪嶼的駐地計劃,在這座陌生的島上待了半個月。鼓浪嶼說大不大,面積八平方公里。我天天在島上踩著斜坡亂走,心底打著“上坡到民宿、下坡到海邊”的概念,結果還是不知多走了多少冤枉路,卻也多體會了原本不會看見的風景。后來萬瑩帶我去看看她原本的老家,她的叔公還住在島上。老人打開了門,兩人開口即是我熟悉的閩南語。老人知道我和他同姓,十分熱情,說應該多回來看看,萬瑩說人家住在馬來西亞啦,叔公說都一樣、都一樣。
也許真的都一樣。我總是會想起這些,那種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覺。那種你知道你走不進去但你卻可以真切去感受眼前一切的時刻,其實正好是寫小說的,最好的距離。


